通知公告
为贯彻落实《关于进一步发挥民营经济领先优势 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》(吴政规字〔2023〕1号)文件精神,我中心减半收取全区个体工商户委托的产品质量检验、计量检测费用。
一、政策实施期限
2023年2月3日至2023年12月31日(以业务受理时间为准)
二、减半收费对象
吴江区个体工商户
三、适用范围
产品质量检验、计量检测
四、需提供的办理材料
各单位办理减免申请时,需填写附件表格,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。(下方扫码下载附件)
五、咨询电话
63968709(产品质量检验)、63912922(计量检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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